台胞常見問題:臺胞證遺失如何補辦?
答:到各省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或分局出入境管理部門辦理,提交下述材料:
- 本人提交《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申請表》,可在受理現場手工填寫;
- 提交一張2寸白底照片粘貼在紙質表格上;
- 證件照片需要申請人到接待大廳照相室現場採集;
- 交驗本人有效的臺灣地區身份證和臺灣地區出入境證件。沒有身份證的,交驗戶籍譽本或戶口名簿。有關證件交驗原件,留存身份證或戶籍譽本(戶口名簿)的影本或者電子掃描件;
- 本人書面遺失聲明(現場填寫);
- 提交有效的臨時住宿登記證明的原件,或臺灣居民居住證原件。
注意事項:辦理時限為7個工作日,取證時限以遞交申請後第二個工作日開始計算(具體日期以《受理中國公民出入境證件申請回執單》上的取證日期為准)。
補充說明:
出入境管理部門:可以電話撥打12345諮詢一下,離自己地點最近的可辦理的臺胞證的公安局在哪里